办公室
主要职责:
1、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种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的通知、记录、印发纪要及上述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的传达和督办;
3、负责县人大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电、常委会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的起草、审核把关及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等工作;接受“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4、负责编印常委会公报和大事年鉴,组织人大信息交流;
5、负责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
6、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安全保卫、机关值班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7、围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时期阶段性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和有关资料;
8、负责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与法律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进行理论研究。调查了解本县人大工作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研究解决新问题的办法;
9、负责人大宣传工作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印县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
10、负责组织机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文件精神;
11、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经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县工交、农业、财贸、金融、城建、环保等方面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调查报告或必要建议;
2、负责调查了解并向领导提供县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等情况;
3、负责掌握各乡(镇)人代会所作的有关经济方面的决议情况。如有与宪法、法律、地方法规相抵触的,及时准确的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4、负责办理常委会交办的财经方面的质询、申诉和意见的处理、转交、催办等具体事宜,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常委会;
5、负责组织对省人大财经委下发征求意见的地方法规草案的讨论,并及时汇总上报;
6、围绕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案,按分工进行调查研究或组织专题视察,进行初审,提出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有关议案作好准备;
7、负责抓好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环境保护法等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教科文卫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县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文物保护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写出调查报告;
2、调查了解并向领导提供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必要时提出建议报告;
3、负责办理常委会交办的对教科文卫方面的质询、申诉和意见的处理、转交、催办等具体事宜,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常委会;
4、负责组织对省下发的征求意见的教科文卫方面的地方法规草案的讨论,并及时汇总上报;
5、围绕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案,按分工进行调查研究或组织专题视察,进行初审,提出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有关议案做好准备;
6、负责抓好义务教育法、计划生育条例、科技进步法等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政法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公安、司法、民政、民族、侨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写出调查报告;
2、调查、了解并向领导提供公、检、法、司机关的执法、守法情况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政、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必要时写出建议报告;
3、负责办理常委会交办的政法方面的质询、申诉和意见的处理、转交、催办等具体事宜,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常委会;
4、负责组织对省人大下发征求意见的政法方面的地方法规草案的讨论,并及时汇总上报;
5、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6、围绕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案,按分工进行调查研究或组织专题视察,进行初审,提出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有关议案做好准备;
7、负责抓好《刑法》、《国家赔偿法》等政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代表联络科
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有关代表工作,选举工作,人事任免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有关的法律咨询工作;
2、负责与县级人大代表、上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收集、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和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投诉、控告。组织代表的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
3、承担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承担县人大换届选举、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和常委会的人事任免的具体事务;
5、指导乡镇人大的换届选举、规范化建设等项工作;
6、负责对由县人大选举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具体任务;
7、负责抓好《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8、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